【通知】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二、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复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|
发布者:lepingjuncai查看全部>> 发布时间:2020/3/15 14:15:04 浏览次数: 385 次 |
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二、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复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7/12/27 中国博物馆协会 CMA OPEN YOUR EYES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物局(文化厅): 2016年12月,我会组织完成了第三批34家国家一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。为全面、充分反映近年来博物馆事业进步成果,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博物馆品级合理分布,健全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,根据《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》,我会决定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开展第三批国家二、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复核备案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评估依据《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》和《博物馆评估标准》及《评分细则计分表》(详见附件1、2、3)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标准、宁缺毋滥。 (一) 二级博物馆 1、符合2013年12月31日以前设立,向社会开放、正常运行三年以上的各类未经评估认定的博物馆,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推荐,可以申请参加二级博物馆评估。 2、参评二级博物馆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 (1)藏品10000件/套以上,或珍贵文物1000件/套以上;具有较高的历史、文化、科学、艺术价值,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全国意义。依托各类遗迹遗址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建设的考古古建类博物馆,可适当放宽至藏品总量达到8000件/套或三级以上珍贵文物800件/套以上。 (2)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声誉;公众影响力较强,年观众30万人次以上,其中海外观众1万人次以上;经常举办国内巡展和引进展览。 (3)推荐总得分需达到600分以上(满分1000分)。 3、由三级博物馆优选晋升。 凡经国家文物局复核确认的国家三级博物馆,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推荐,可优先晋升二级博物馆。 (二) 三级博物馆 1、符合2013年12月31日以前设立,向社会开放、正常运行三年以上的各类未经评估认定的博物馆,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推荐,可以申请参加三级博物馆评估。 2、参评三级博物馆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 (1)藏品5000件/套以上,或珍贵文物500件/套以上;具有较高的历史、文化、科学、艺术价值,或其中一类价值具省级意义。依托各类遗迹遗址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建设的考古古建类博物馆,可适当放宽至藏品总量达到4000件/套或三级以上珍贵文物400件/套以上。 (2)公众影响力较强,年观众10万人次以上;定期举办省内巡展和引进展览。 (3)推荐总得分需达到400分以上(满分1000分)。 (一) 申报、评定阶段(2017年12月—2018年3月30日) 凡参加定级评估的博物馆,应于2018年2月10日以后登录全国博物馆评估管理系统“国家二、三级博物馆定级备案子系统”(中国博物馆协会网站),注册申报账户,经省级博物馆评估委员会资格审查后,即可在线填报《二、三级博物馆评估复核申请书》(附件4)、《评分细则计分表》(附件3),同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附件。 省级博物馆评估委员会组织对参评博物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,提出评定意见,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,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评定备案的文件一式三份报送至中国博物馆协会,同时通过“国家二、三级博物馆定级备案子系统”在线提交备案材料。 (二) 备案复核阶段(2018年4月1日—4月30日) 1、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对各省的备案材料进行复核,并以打分方式形成复核意见,提交中国博物馆协会。 2、中国博物馆协会根据复核意见,组织专家组对部分参评博物馆进行实地复核,并根据现场复核情况,出具实地复核意见,提交中国博物馆协会。 3、中国博物馆协会根据复核意见和实地复核意见拟定备案意见,报国家文物局审定。 (三) 公布阶段(2018年5月1日—5月10日) 中国博物馆协会公布第三批国家二、三级博物馆名单并颁发牌证。 联系人及电话: 中国博物馆协会 顾婷 电话:010-64040068 传真:010-64043638 手机:13810044229 电子邮箱:guting83@sina.com 《中国博物馆》编辑部(评估工作办公室) 李晨 电话:010-84079079 手机:18612729989 电子邮箱:342863580@qq.com 特此通知。 附件: 1.《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》(2016) 2.《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》(2016) 3.《评分细则计分表》(2016) 4.《国家二、三级博物馆评估复核申请书》 请登录中国博物馆协会官网下载: www.chinamuseum.org.cn 点击次数: 385 更新时间:2020/3/15 14:15:04 【关闭】 |